
尊敬的市民朋友:
近期,基孔肯雅热疫情在部分地区出现传播风险,为保障群众健康,国家卫生健康委与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联合发布了《基孔肯雅热诊疗方案(2025年版)》。为帮助大家科学认识、有效预防和应对基孔肯雅热,隆回县妇幼保健院请广大孕产妇、儿童家庭及市民朋友重点关注!
PART.01
一、什么是基孔肯雅热?
基孔肯雅热是由基孔肯雅病毒引起、经伊蚊(如白纹伊蚊、埃及伊蚊)叮咬传播的急性传染病。主要症状包括:
突发高热(体温可达39℃以上);剧烈关节疼痛(常见于手腕、手指、膝盖等部位);皮疹(多出现在发热后2-5天) ,可能伴有头痛、肌肉痛、恶心等。
基孔肯雅病毒对热敏感,56℃30分钟可灭活;不耐酸,70%乙醇、1%次氯酸钠、脂溶剂、过氧乙酸、甲醛、戊二醛、酚类、碘伏和季铵盐化合物等消毒剂及紫外照射可灭活。
PART.02
流行病学
(一)传染源。
基孔肯雅热急性期患者、隐性感染者和感染病毒的非人灵长类动物。大多数患者在发病当天至发病后7天内具有传染性。
(二)传播途径。
主要通过携带基孔肯雅病毒的伊蚊(主要为白纹伊蚊和埃及伊蚊)叮咬传播。可发生母婴传播。罕见情况下可经输血或接触患者血液传播。
(三)易感人群。
人群对基孔肯雅病毒普遍易感。人感染病毒后可获得持久免疫力。
重点人群注意:孕妇、婴幼儿、老年人及慢性病患者感染后可能出现重症,需格外警惕!

PART.03
如何诊断?实验室检查是关键?
如果出现疑似症状,医生会根据临床表现和实验室检查进行确诊:
(一)一般检查。
1.血常规:白细胞计数多正常,部分患者可见淋巴细胞和血小板轻度减少,新生儿感染血小板减少较常见。
2.生化检查:部分患者血清丙氨酸氨基转移酶(ALT)、天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(AST)、肌酸激酶(CK)可升高。
3.脑脊液检查:并发脑膜脑炎时脑脊液检查符合病毒性脑炎改变。
(二)病原学和血清学检查。
1.核酸检测:采用实时荧光PCR或等温扩增核酸检测等方法检测血液样本中的基孔肯雅病毒核酸。
2.病毒分离:采用Vero、C6/36、BHK-21和HeLa等敏感细胞进行病毒分离。
3.血清抗体检测:采用ELISA、免疫层析等方法检测血清特异性IgM和IgG抗体。IgM抗体于发病3~4天可检出,5天后阳性率增高,可持续数周至数月,因IgM抗体在潜伏期和发病早期阳性率低,阴性不能排除感染。IgG抗体于发病后第5~8天可检出,可持续数年。
(三)影像学检查。
可见关节滑膜炎、关节肿胀、关节腔积液、腱鞘炎等改变。
(四)诊断标准
1、疑似病例:有流行区旅居史或蚊虫叮咬史+ 典型症状(发热、关节痛、皮疹)。
2、确诊病例:疑似病例+ 核酸检测阳性或IgM抗体阳性。
PART.04
如何治疗?对症支持+中医药干预
目前尚无特效抗病毒药物,治疗以缓解症状、预防并发症为主:
(一)一般治疗
1.退热:以物理降温为主。高热不退者推荐使用对乙酰氨基酚,应避免使用阿司匹林等非甾体类抗炎药(NSAIDs)。
2.镇痛:
(1)急性期关节疼痛不能忍受者,可使用对乙酰氨基酚。对乙酰氨基酚应以必需的最低剂量和最短疗程使用为原则,避免用于有肝病或转氨酶升高等禁忌证的患者。
(2)急性期过后关节仍疼痛者可使用局部外用贴剂,也可考虑红外线等物理治疗。
3.止痒:皮肤瘙痒者可予抗组胺药物口服或炉甘石洗剂外用。
(二)重症治疗
出现持续高热、神经系统症状(如抽搐、昏迷)或出血倾向者,需住院治疗,根据临床症状必要时给予静脉补液、去甲肾上腺素、补充凝血因子、纤维蛋白原和血小板等支持。
(三)中医药治疗
根据《诊疗方案》,中医辨证分型治疗:
1、湿热郁表证发热、头痛、肌肉酸痛):可用银翘散加减。
2、毒邪壅盛证(高热、皮疹、关节剧痛):推荐清瘟败毒饮加减。
3、气阴两伤证(恢复期乏力、口干):可用生脉散合四君子汤调理。
PART.05
如何预防?关键在防蚊!
目前尚无特效疫苗,预防核心是防蚊灭蚊:
1. 清理积水:及时清除污水池及家中花盆、水桶等积水容器,杜绝蚊虫孳生。
2. 物理防护:安装纱窗纱门,使用蚊帐,外出穿浅色长袖衣裤。
3. 驱蚊产品:孕妇和儿童可选用含避蚊胺(DEET)、派卡瑞丁等安全成分的驱蚊剂(需按说明书使用)。
4. 避免蚊虫活跃时段:黎明和黄昏减少户外活动。
PART.06
孕产妇和儿童家庭注意事项?
1、孕妇:感染可能增加流产、早产风险,出现发热或关节痛需及时到产科和感染科联合就诊。
2、婴幼儿:因表达能力有限,家长需密切关注其精神状态、食欲及体温变化。
3、就诊提示:我院已开通发热门诊绿色通道,疑似症状患者请主动告知旅行史和蚊虫接触史。
PART.07
隆回县妇幼保健院在行动
组织全院全员学习《基孔肯雅热诊疗方案》,优化预检分诊流程,储备应急物资,并加强院内防蚊消杀工作,全力保障母婴安全。
防治基孔肯雅热,需你我共同努力!
(注:具体诊疗请以医生指导为准!部分图片来源网络,仅用做公益科普宣传,如有侵仅,请联系删除。)
编辑:宣传科
一审:刘晓黎
二审:李 芹
三审:曾丽萍